本报北京6月29日电 (记者潘旭涛)国务院新闻办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介绍证明事项清理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最迟于2018年年底前取消。司法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国务院各部门清理工作的跟踪、督促和指导,确保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傅政华表示,证明事项取消的过程实际上倒逼了政府信息共享,倒逼了数据联通,通过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对于打破部门之间、地方之间“信息孤岛”十分重要。从实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确实存在着“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傅政华强调,此次集中清理提出了6个“一律”: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二是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三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四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五是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六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现实中,一个部门取消了的证明,另一个部门可能还要求提供。对于这一情况,傅政华表示,需要从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源头清理,也就是从需求侧入手,围绕部门“要证明”加强源头控制;二是防止“断链”,加强后续管理。
证明清理后,如何保证监管到位?《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群众和企业承诺事项的事后审查,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傅政华表示,对实际管理效用不大、能够纳入信用管理信息体系的,或者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进行管理的证明事项,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政府告知标准要求,由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傅政华表示,清理证明实际上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一时一刻就能完成的。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证明事项的清单,防止被取消的证明死灰复燃。“我们初步考虑在中国法律服务网上专门设立人民监督平台,请大家监督。通过这样的方式,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