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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8年06月09日 星期六

不拼重金拼环境 面向全球揽高才

上海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您服务)

本报记者 曹玲娟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6月09日   第 05 版)

  “老外”在上海人才市场求职。
  图片来源:法制网

  日前,上海出台《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基础上的人才高峰建设,打造“人才梦之队”。

  在该行动方案出台前夕,上海公布了一组数据:近两年,有726名外籍高层次人才通过市场化认定在上海申办了永久居留。2017年,上海共办理外籍人才工作证件8.1万件,数量位居全国首位。目前,在沪工作外国人才达到21.5万人,占全国的23.7%,位居全国首位。

  “不拼重金拼环境”,上海坚持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各类人才创造宜业宜居的良好生态。

  人才新政重心在营造环境,着力点在制度创新

  最新发布的行动方案,可谓是上海最高规格“招聘启事”。它以“量身定制,一人一策”为核心做法,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战略目标,提出13个上海有基础、有优势、能突破的重点领域,包括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光子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与计算科学等。

  目标人群可谓是金字塔尖的人才:在基础研究领域,集聚一批能够引领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具有全球号召力的科学家;在应用研究领域,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领军人才;在重大产业领域,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和通晓国际规则的投资家。

  依据行动方案,上海将为人才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为高峰人才量身创设新型工作机构,不受行政级别、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实施高峰人才全权负责制,赋予高峰人才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对高峰人才及其团队采取外部第三方国际同行评估为主、用人单位年度自评为辅的评估考核模式;对获得支持的高峰人才及其团队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建立国际通行的财务管理机制等。

  同时,健全高峰人才及其团队的社会保障,包括建立住房支持机制,采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多种形式,解决在沪工作期间的长期稳定居住需求;高峰人才及其家属、核心团队成员及其家属可以直接办理本市户籍;优先申办中国国籍和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等。

  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

  (一)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上海在全国率先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并全面实施,整合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市区联动,构建管理、服务、监管全覆盖的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网络。

  (二)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

  根据国家外专局、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凡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条件人员,均可申请人才签证(R字签证),这将大大便利外国高端人才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事务。

  人才签证制度针对外国高端人才,有以下几大亮点:一是最短审发期。外国人才资质确认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最短可在申请次日获得签发,申请办理工作许可相关事务最短可在 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最长签证有效期。对于符合外国人才主管部门认定标准的外国人才签发5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三是最长停留期。每次停留期限不超过180天,这是目前给予的签证类型中单次停留时间最长的期限。四是最优惠待遇。包括“零费用”办理,即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同时对持人才签证外国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签发相同期限、多次入境、相应种类签证。

  (三)实施留学回国人员直接落户制度

  凡在国(境)外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或创业,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落户。

  (四)支持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创新创业

  凡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拟在“双自”地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高校(非上海地区)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拟应聘在“双自”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和外资研发中心的优秀外籍毕业生,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拟在上海就业的优秀外籍毕业生,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籍青年人才,都可按规定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为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一)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力度

  1、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实施全网预约。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网络和微信号全流程在线预约制度。通过预约实名制、选择分时制、排队轮后制等手段,推动打造多元化、便捷化、自助化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2、外国人办理来华工作许可证,实施“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三次上门”的办事承诺,即:网上预审环节一次性告知清楚;现场受理环节对于符合预审要求的材料予以办理;如经上述两个环节仍未办结,由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建立“一口清”预审机制,实行“先批后补”容缺受理,开辟绿色通道服务,开设“12333”新证电话咨询专门通道,打造“线上线下”服务新模式。

  (二)实施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

  入外籍的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台港澳专才等海外人才,可按规定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从而享受参加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市民待遇。

  近年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职能部门,不断完善海外人才居住证制度,将其申请对象进一步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并将最高有限期限增加到10年,还实现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与《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对接,提高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该市的“含金量”,进一步发挥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引才、留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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