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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8年02月12日 星期一

澳大利亚 末端路面管控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2月12日   第 05 版)

  澳大利亚没有对电动自行车最高行驶速度、是否具有脚蹬等技术要素提出相关要求,只要功率低于200瓦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注册登记就可直接上路行驶。如果电动自行车出现违章情况,管理部门只按照普通自行车进行处理。

  澳大利亚在路面管控环节中有严格要求,如,电动自行车在自行车道行使,或者在行人密集的道路行使时,必须将电动助力关闭;车灯必须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前灯必须为白色、后灯必须为红色,且可见度不低于200米等。

  当电动自行车辅助动力超过200瓦时,视为小型摩托车,按照摩托车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购买时注册登记,车辆驾驶人需要获得相对应的驾驶证资格。

  (本报记者  韩维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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