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便利出入境、企业年金办法正式出台、新版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一般纳税人管理改为登记制……2月1日起,一批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正式施行。
八项措施便利出入境
面对广大群众日益增强的“走出去”愿望和便利办证出行的迫切需求,公安部集中推出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包括: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以及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符合条件的外省区市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免费提供证件照相服务,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大力推进自助通关服务,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
企业年金办法正式出台
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月1日起施行,明确企业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自主建立企业年金。
《办法》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对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分配差距等做出了限制;同时,适当放宽领取条件,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新版宗教事务条例实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依宪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特性,遏制宗教商业化运作;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新版《条例》闪耀着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
一般纳税人管理改为登记制
新修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月1日起实施。《办法》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对办理登记所需的资料和税务机关办事流程进行简化;为适应税制改革,《办法》中涉及到政策差异的条款内容未列举明细规定,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政策规定”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