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必须强军。没有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不可能实现。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必须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扭住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不放松。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过程,也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不断加强的过程,而不是相反。坚持军队“永远姓党”,才能从根本上确保我军在现代化进程中永不迷航、永不变质、永不褪色。
政治建军是灵魂。政治建军是我军立军之本。古田会议确立的政治建军原则,铸就了新型人民军队之“魂”,立起了新型人民军队之“本”,塑造了新型人民军队之“型”。没有政治建军,就没有今天的人民军队,也没有人民军队的现代化。在新的形势任务和机遇挑战面前,政治建军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能被动应对。必须充分认清政治建军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工作永远是我军的生命线不动摇,铸牢强军之魂,打牢“三个自信”的思想政治基础,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改革强军是根本。人民军队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史。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改革强军的一个基本着力点,就是贯彻新形势下政治建军要求,推进领导掌握部队和高效指挥部队有机统一,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格局。改革强军的政治意蕴是通过一系列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并加以完善,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改革强军的重要目的是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使领导管理体制和作战指挥体制更加科学、制度更加完善、运转更加高效,创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
依法治军是保证。刑起于兵,师出以律。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军队,必然军令如山、军法如刀。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最本质的特征和最根本的保证。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就越要法治化。当前,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通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立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体系和运作方式,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发挥法治的权威性、强制性作用,使听党指挥成为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提供制度保证,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