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1月10日电 (记者李慧颖、李凯)10日上午,台立法机构在一片争议声中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草案,距离上次通过修正该部法规仅一年零一个月。
台立法机构从8日开始审理民进党主导的“劳基法”草案,遭到中国国民党等政党强烈反对,多次协商未果并造成会场争执。此后,凭借民进党团在立法机构的绝对席次优势,经18小时“不断电”表决,台立法机构于10日上午修正通过“劳基法”部分条文。
据介绍,新的条文规定,每月加班上限订为46小时,雇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延长工时每个月最高54小时;轮班间隔休息时间与“7休1”都有条件放宽。更换班次时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休息时间,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经有关部门公告,可变更休息时间不少于连续8小时。每7天1例假1休息日,经工会或劳资同意,可放宽挪移例休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