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兴隆东村20幢104室产权人王九峰(亡)的相关权利继承人:
根据杭上政征字(2017)第18号《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兴隆东村20幢104室房屋已列入此次征收范围。经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房屋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903116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编号: 杭永房地估[2017]字第C90077-124号 《房地产估价报告》。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凭相关权利人的身份证明文书原件来杭州市上城区近江路8号(现场办公室),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被征收房屋评估报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另,同时催告相关权利人于2018年1月13日前携相关身份证明文书原件来杭州市上城区近江路8号(现场办公室)协商办理征收补偿事宜。联系人:朱洪昌,联系电话:0571-85163521。
杭州市上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望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