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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8年01月09日 星期二

长城执法督查“回头看”:逾八成问题已整改

□ 本报记者 赵晓霞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1月09日   第 07 版)

  从国家文物局获悉,2017年10月至11月,针对2016年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国家文物局开展了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回头看”。督查结果显示,截至目前,147项问题已得到整改,其余27项正在整改,8省区市整改率达到84.5%。

  据国家文物局督查司副司长岳志勇介绍,在“回头看”行动中,国家文物局专项督察组对2016年得分低于80分的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陕西、青海、新疆共8个省区市进行了实地督察,对2016年长城执法专项督察中提出的174条整改要求进行了逐一核查。“通过连续两年的专项督察,《长城保护条例》得到进一步落实,长期没有解决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岳志勇说。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辽宁建立了省级长城保护专门机构。长城保护经费被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其中内蒙古、青海每年经费额度超过1000万元,新疆列支长城保护员经费300余万元。

  文物部门长城保护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8省(区、市)86.5%的长城段落已核定公布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要长城段落、节点和交通路口多已设置保护标识。各省长城基本实现了保护员全覆盖。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长城段落已全部建立记录档案。各省长城保护规划已完成文本编制。

  在“回头看”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长城保护法规制度有待健全完善,长城保护的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以及长城保护展示利用与社会参与水平还有待提高等。

  针对近期引发热议的事件——2017年12月几位驴友在蟠龙山长城敌楼内烧火做饭,敌楼城墙的墙体被熏黑,岳志勇回应说,这是对文物的“微破坏”,类似现象还包括在一些古建筑以及长城墙体等上面乱涂乱画等。“国家文物局对此类‘微破坏’行为非常重视,在2017年开展的全国文物安全大排查和长城执法专项督查‘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中,都予以了充分关注。”

  国家文物局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与此同时,将“微破坏”列为文物安全隐患重要方面,要求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也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制止和谴责‘微破坏’的社会氛围。”岳志勇说。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做好长城保护,对于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岳志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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