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 根据党中央要求和立法法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8日发布两个重要工作规范——《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这两个工作规范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已经11月20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两个工作规范旨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规范中,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国家机关代表、军事机关和军人军属代表、人民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基层工作者和群众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权利义务关系、利益利害关系的设定、变动等调整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和咨询的活动。
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中,第三方评估是指由利益利害关系方以外的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有较大争议的重要立法事项进行专项研究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的活动。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草案,有关方面在调整范围、主要制度等重要立法事项上有较大争议的,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