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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12月28日 星期四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合作安排》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欢迎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12月28日   第 04 版)

  本报香港12月27日电 (记者张庆波)香港特区政府27日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的决定》举行记者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在西九龙站落实“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特区政府对此表示欢迎。

  林郑月娥说,实施“一地两检”合作安排,可以让广深港高铁的乘客在西九龙站内一次完成香港和内地通关程序,是发挥广深港高铁最大运输、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佳方案,得到了大多数香港市民的支持。

  林郑月娥强调,“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不会损害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不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的范围,不减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她表示,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一地两检”方案“三步走”的程序已经完成了两步,下面将进入本地立法程序。特区政府将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努力在2018年2月初前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争取于明年暑假立法会休会前通过,确保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于2018年第三季度通车。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记者会上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清楚说明“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符合宪法和基本法,是在宪制基础上以更高层次去处理相关问题,是稳妥和适当的。

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有关安排完全符合“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在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设立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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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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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成琦 张 盼 邮箱:gtbhwb@peopl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