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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12月09日 星期六

国际反腐败日

中国成绩单彰显反腐决心

潘旭涛 吴宇轩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12月09日   第 02 版)

  新华社发

  12月6日,外逃加拿大4年的“百名红通人员”李文革回国投案,至此,全国“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1人,数量超过半数。

  李文革投案后3天便是12月9日——第14个国际反腐败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0月底,中国共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3587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701人,追赃95.41亿元。

  ■“百名红通”归案过半

  2015年4月22日,中国集中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向全球撒下追逃追赃“天网”。截至目前,已到案51人,数量超过半数。这标志着中国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国际反腐败工作写下了隆重的一笔。

  在李文革到案5天前,周骥阳被缉捕归案。潜逃9年的周骥阳,在辽宁大连一棚户区落网,随后被押解回浙江杭州。“外逃的生活,一般都是干一些艰苦工作,生活非常艰难,而且思念家人,所以还是想尽快结束这样的逃亡生活。”他说。

  值得指出的是,中共十九大之后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百名红通人员”就到案3人。沉甸甸的成绩单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也向国际社会彰显了中国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中方愿与国际社会携手打击腐败,让外逃腐败分子无法遁形、无处藏身。下一步,我们将乘胜追击,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切断腐败分子后路,为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 国际合作日益加强

  中共十九大报告对追逃追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指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中国持续在双边、多边交流合作中积极发声,发挥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国际反腐败新秩序。

  近年来,中国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和追逃追赃主张:2014年APEC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今年11月13日,第20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了《中国—东盟全面加强反腐败有效合作联合声明》。这是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首次在反腐败领域发表联合声明,也是中共十九大后中国推动通过的首个反腐败国际合作文件,再次向国际社会表明了中国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态度。

  同时,中国不断深化与追逃重点国的双边合作。目前已发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的主渠道作用;与加拿大建立司法执法合作磋商机制,签署《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推动建立与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的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据统计,51名归案“百名红通人员”中,美国12人,加拿大12人,澳大利亚3人,新西兰2人。

  ■ 中央地方合力追逃

  从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逐步健全起来,大大提高了追逃追赃指挥协调力度。

  今年3月7日,中央追逃办召开会议,宣布启动“天网2017”行动。与前两次“天网”行动相比,这次增加了新的专项行动——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赃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开展,旨在集中时间和力量追缴一批腐败涉案资产。

  “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关键在地方。”这是中央追逃办对追逃工作的总结。

  从2015年起,31个省区市均成立了追逃办,绝大多数地市一级和县一级地区均成立了追逃办。2017年以来,省一级追逃办也在追逃追赃方面集中发力。

  今年11月7日,贺俭回国投案,这是中共十九大胜利闭幕后首个回国投案的“百名红通人员”。贺俭的到案正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北省委、省纪委扎实工作、不懈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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