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 (记者吴秋余)记者从财政部关税司获悉,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12月1日起,我国将对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要求,自2015年以来,为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合理增加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消费品进口,我国已陆续降低了部分服装、箱包、鞋靴、特色食品和药品等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在此前降税的基础上,本次进一步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用品、衣着鞋帽、家用设备、文化娱乐、日杂百货等各类消费品,共涉及187个8位税号,平均税率由17.3%降至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