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和内容。近期,“乡村振兴”引发社会各界持续热议。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根植于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这一时代背景,统揽了之前的“三农”政策,契合了新时期城乡要素流动的新趋势,为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道路、提供了框架。
制度改革成关键词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表述中,“制度”无疑成为了改革的关键词。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看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要抓住“人、地、钱”三项。李伟指出,从“人”来看,就是要在继续推动农业人口转移进城、降低乡村人口占比的同时,注重解决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问题,引导部分农民、农民工返乡;从“地”来看,就是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从“钱”来看,就是要按照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理念,使公共资源配置优先向“三农”倾斜。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系教授李秉龙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如今经济发展更多由城市和工业来主导,这在市场机制下就会使得要素不断向城市流动,从而使得传统农业比较优势下降,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收入提高。此时就需要政府积极作为,平衡好城乡发展关系。
“‘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生产规范化以及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例如,在最为核心的土地制度方面,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就可以增加农民财产收入,促进规模经营并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换取更多时间。再例如,在农业生产组织方面,做好制度建设也可以更好地发挥合作社作用。”李秉龙说。
措施直面新时代矛盾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邓红蒂表示,十九大报告将乡村振兴战略置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一章节,是对农村发展战略的升级。特别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极大提高了农村发展的标准。同时,将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一同提出,有利于在未来形成村镇化与城镇化的均衡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闫坤认为,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如何满足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需要显得更为迫切。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使农村的活力被真正激发出来。
“事实上,我们发展过程中的很多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三农’领域都有明显的体现。因此,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直指主要矛盾,是非常符合当前我国发展实际的。”李秉龙表示。
优质发展基础更牢
乡村振兴,“三农”兴旺,归根到底要落实到农民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增收增富上来。值得注意的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微观基础正越来越强。
在江苏,连云港市柘汪镇西棘荡村以前穷得叮当响。后来,当地尝试把沿海一带丰富的废旧渔网资源利用起来进行尼龙颗粒加工。如今,该村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尼龙颗粒渔具制造专业村。在天津,西青区精武镇尝试将太阳能设施和蔬菜大棚有机结合,打造光伏农业产业园,从而带动农民从光伏发电、农业深加工、休闲观光三个方面增加收入来源。
“生产率不高往往与劳动力过剩、人均资源不足相关。在解决‘三农’问题时,需要我们更合理地配置好劳动力资源。未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在于此。”李秉龙说,农业不仅具有基础性地位,而且农业自身发展方提升,也会带来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加工机械、保温薄膜、保育无人机等上下游产业的充分发展,从而为中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在回应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问题时,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无论是广大承包农户还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希望国家尽早明确土地承包政策下一步走向。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地方继续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真正让农户的承包权稳下去、经营权活起来,从而充分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