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1日电 (记者张保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今天向社会公布,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三部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双一流”建设确定3个阶段目标
根据2015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总体目标,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三部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双一流”建设实施推进总的原则是稳中求进、继承创新、改革发展,即从建设基础出发,平稳开局、平稳过渡、平稳推进,不搞全体发动、推倒重来;充分考虑“211工程”“985工程”等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基础,继承好已有建设成效,同时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以改革为动力,既坚持竞争开放、动态调整,打破身份固化,强化绩效激励,又强调改革引领、深化综合改革,切实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提高质量。
四步选定“双一流”建设名单
对“双一流”高校和学科名单的确定过程,三部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名单是在竞争优选、专家评选、政府比选、动态筛选基础上产生的,其认定遴选程序包括四个步骤:
一是根据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和三部委《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组建“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具体承担遴选认定和审核建设方案的有关工作。二是依托专家委员会,以学科为基础,确定遴选认定标准,产生拟建设高校名单及拟建设学科。具体来说,分为三个环节:综合考虑有关第三方评价的权威性、影响力及高校认可度,论证确定采用的第三方评价结果;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特别是反映人才培养和学科水平的评价,酌情参考国际评价,统筹考虑国家战略、行业区域急需、不可替代性等因素,论证形成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认定标准;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137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议名单,随之对应产生了拟建设学科。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议名单基础上,综合评价论证提出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议。此后,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三部委审议确定“双一流”拟建设高校及拟建设学科名单。三是确定拟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四是三部委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研究确定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报国务院批准。
实施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三部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双一流”是建设目标,是迈向世界一流的起点,这些大学和学科能否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要看最终建设成效。下一步,“双一流”建设进入新阶段,重心将从遴选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转换到有效推进实施上来,建设高校将从凝练学科方向、编制建设方案转化到全面落实上来。
“‘双一流’不搞终身制。”三部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
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期末评价。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