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要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在划拨土地处置、税收优惠、工商变更登记和资质资格承继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2017年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方案》强调,统筹推进公司制改制。一是要加强党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二是要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三是要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四是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