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着装、挥舞旗帜、列队前进……近日,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中老年“暴走团”引起社会关注。
“暴走”,实际上就是健步走。由于简单易行、方便组织,“暴走”成为各地中老年人群体的“新兴运动”,但由此引发的交通和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使“暴走团”在满足健身需求的同时兼顾社会秩序,成为待解命题。
“霸道”引争议
日前,一则关于山东临沂出租车撞上中老年“暴走”队伍,造成一死两伤的消息引发关注。据了解,该出租车是在行驶至交叉路口时,冲进正在晨练的“暴走”队伍,结果导致伤亡事故。出租车司机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暴走团”第一次因“霸道”引发争议了。今年6月,山东省青岛市的两个“暴走团”,在马路超车道健身,给当地交通造成较大困扰和隐患。在河南濮阳,一张超过百人、统一着装的中老年“暴走团”占据主道的照片,更是引发网友对“暴走”健身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进行讨论。
中老年人为何热衷“暴走”?部分参与者表示,相对于技术要求更高、需要一定时间学习的广场舞,“暴走”健身没有技术门槛,人人走得都一样。同时,中老年人的子女大多都在外地,基于社交需求,中老年人很喜欢可以边健身边聊天的“暴走”运动。
正因如此,近年来参与“暴走团”的民众数量逐渐攀升,大有与广场舞并驾齐驱的势头。然而,各地“暴走团”引发的扰乱交通秩序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暴走团”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有的并肩行走在机动车道上,有的甚至逆向步行或是在有浓雾的清晨或深夜步行。这给城市管理出了难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争议和对抗。
凸显社会治理问题
从全民健身的角度来看,中老年人选择“暴走”这种运动方式无可厚非。但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也确实给社会带来困扰和隐患。全民健身与社会秩序之间的冲突,考验城市管理者的能力。
以临沂“暴走团”交通事故为例,虽然出租车司机未能及时躲避人群是事故主因,但“暴走团”进入机动车道本身就违反了交通法规,这也让不少民众为出租车司机“喊冤”。
临沂交警支队表示,健跑队行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即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出租车司机同样存在违法行为。
在专业从事跑步运动的人士看来,部分“暴走团”在马路慢跑或步行,不符合安全原则。“从跑者的角度来看,在马路上‘暴走’的选择本身就是不正确的,这不符合交规。一般大规模的‘约跑’活动,应该选择密闭的、没有公共车辆的地方,诸如公园、河边、运动场馆。”跑步教练王晓刚说。
在许多专家看来,此事看似一起交通事故,背后却涵盖了中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健身公共场所匮乏、城市管理缺位等一系列社会治理问题。事实上,中老年人因为运动需求而争夺场地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久前,洛阳广场舞老人和青年人争夺篮球场的视频还传遍网络。每有类似事件发生,最终的讨论焦点都会落在公共资源与全民健身之间的矛盾上。
有待多方协同管理
从马路“暴走”扰乱社会秩序,到现在造成人身伤亡的悲剧,“暴走团”引发交通混乱甚至事故悲剧的情况不时见诸新闻。据媒体报道,临沂“暴走团”交通事故发生后,当地组团“暴走”现象仍很普遍,不少队伍仍走在马路上,遇红灯时仍继续行走。
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让中老年“暴走团”在追求健康的同时也能保证自身安全和社会和谐?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宏伟表示,解决中老年“暴走团”引发的安全和冲突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多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其中政府是核心和枢纽。他认为,有关部门不能总是事后管理,而是要把安全管理的链条向前延伸。交管部门应该通过电子监控、巡逻等途径发现“暴走团”的行为,并且及时告知其风险,疏解引导公众,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同时,专家呼吁尽快提升民众尤其是中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难想象,如果参加暴走的市民能够自发选择合适的路段,遵守交通规则,不侵占机动车道和横穿马路,许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社会对立就能有效避免。
从根源上讲,中老年“暴走团”引发的问题是公共资源无法有效满足全民健身需求造成的。作为城市管理者,政府一方面要引导暴走锻炼者遵守交通秩序、注意自身安全;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开辟专门的步行通道,给“暴走团”一条安全之路。针对“暴走”运动的日益火热,各级政府应该通过配套财政资金或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健身场馆的建设中来,从而为群众提供充足有保障的各类健身场地,让老百姓安心运动,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