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不断成熟,网购逐渐成为广大群众消费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网络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同时,也给伪劣食品、药品提供了隐匿空间。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违法销售伪劣食品、药品,扰乱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今年3月至5月,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和市食药监局稽查总队开展的针对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净网”专项行动,破获各类食品药品案件155起,刑事拘留169人,查获假劣食品药品百余种。
据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络销售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依托网络平台对外宣传,对外销售。
二是“挂羊头卖狗肉”,隐蔽性较强。为逃避监管,嫌疑人通过网络对外宣传时往往找正规产品做诱饵,躲避网站审查,有消费者咨询联系后,便转入手机等私人聊天模式,再宣传售卖其涉案物品。
三是通过物流快递方式进行发货,不留真实姓名。
四是在售卖的减肥、降糖、降压、提高免疫力等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成分。
北京警方提示▶▶▶
一、不要轻信宣称有治疗效果的保健食品。大量宣称具有“减肥、降压、降脂、降糖、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等功能功效的保健食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在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成分,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二、请广大群众不要为了牟利而非法买卖药品。非法药品大多是从小区、医院周边居民手里以低廉的价格“收”来的。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将家中剩余药品卖给不法人员,更不要以赢取小利为目的,用医保卡去医院开药,变卖牟利,这些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同时,也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医保卡的管理,探索建立“剩余药品”回收机制,避免浪费的同时,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三、不要盲目追求海外食品药品。近年来,流行的海外代购五花八门,有的消费者存在“海外药品疗效好”的认识误区。根据我国法律,海外药品在中国境内销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批而销售的,涉嫌《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