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我国网络直播的发展几乎是疯狂式的,零门槛造就了人人可以做网红的时代。网络直播正深刻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生活、公众认知和媒体形态。但是由于缺少对直播内容的监管,导致不少暴力、色情等非法直播内容流入网络。不仅使青少年的价值观造成扭曲,更是对法律和公众底线的挑战。这是一种病,得治!
2016年以来,虽然政府有关部门立规矩、亮底线,从严从细从实抓好网络直播管理,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到《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再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规陆续出台,愈发严格的管理制度意味着之前野蛮生长的网络直播要结束“散养”时代了。但不得不承认,当前网络直播平台治理仍面临一系列难啃的硬骨头,重拳出击,势在必行。
网络直播平台到底如何监管?对此,笔者的建议是:第一,对于实名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第二,对各类直播平台要有一个准入门槛,也要有个退出机制,比如平台触犯了监管条例,或者说整改后仍没有达到预期就要退出,另外对于办得好的直播平台应给予扶持。
当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很多,也够全面和严格,涉及网络直播的监管内容该有的要点基本也已具备。但遗憾的是,一些规定仍然显得简单粗犷。比如,网络直播到底归哪些部门负责管理?以谁为主?任务如何分配?这些操作细则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否则网络直播平台监管会出现“踢皮球”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于网络直播行业,标准需要更加规范、要求需要更加严格、监管需要更加有力。只有如此才能维护网络直播平台秩序,让网络直播平台风清气朗,走的健康,走的长久。
网络媒体具有开放性、互动性的特点,这也决定了互联网管理在依法规范、道德约束、强化自律的同时,要紧紧依靠和发动广大网络受众、打一场“受众战争”。加强公众监督,充分调动大众的积极性,开展互联网公众监督,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是国际社会普遍做法,符合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