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作为多年来一直参与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且是台商中唯一全国政协委员的我,通过两个具体案例,对此有着深切感受。
去年年底,我收到了台商蔡瑞蓉发来的感谢信,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时隔5年,广西自治区某县政府违法强征台商水果种植用地案件,终于得到了公正的判决。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案件的意义不仅在于还蔡瑞蓉一个迟来的公道,更在大陆台商乃至台湾岛内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因为依法治国为大陆台商撑腰,也让更多的台湾同胞对大陆的法治建设充满了信心。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案件从一审、二审到重新调查审理,乃至最高人民法院重审,这其中有着太多的曲折。不管过程如何艰辛,最终得到公正的判决,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当然,这其中也凝聚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台办的重视与关注。
还有一件事,也让我倍感欣慰,那就是“紫玉”商标侵权案也迎来了改判。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后,以中国现行商标法规定的法定上限确定赔偿数额。案件的再审与改判提振了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此事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向社会传递了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正能量。
这两起案件的诉讼,也让我对如何强化法治建设有了一些粗浅看法。
善其事——提高宣传水平,传播司法公信。目前来看,我们宣传工作所发挥的作用,与人们对司法活动的知情与参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律的神圣与权威,司法的公信与尊严,都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宣传,让社会感知,让更多的人了解,进而有效减少犯罪率。
优其才——强化队伍培养,促进人才成长。海瑞曾说过,“天下之事,图之固贵于有其法,而尤在于得其人”。司法人才的养成从来都是法治工作的根本。希望加强优秀司法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把让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留在司法队伍中作为一件大事来对待。
利其器——抓住科技发展机遇,推进案例信息化进程。公正司法需要案例信息化。如何抓住互联网发展和科技创新先机,运用“互联网+”思维,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对海量裁判案例进行识别、分析和整理、归类,进而指导审判实践,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也是当前司法建设的题中之意。
(作者为台籍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