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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03月14日 星期二

文化产业生命在于原创力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3月14日   第 07 版)

  我国文化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体格”强壮的同时却面临原创力缺失导致的“贫血”。文化产业创新难“病灶”何在?这一问题成为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

  文化产业生命在原创

  近年来,涌现出大量剧情雷同的IP剧,宫斗、玄幻等题材电视剧长期霸屏。与此同时,荧幕上较活跃的一些综艺节目,大多模仿国外创意。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副院长张兆安认为,文化产业的基础在于内容,内容的生命在于原创。“当前,我国文化原创力缺失问题不容回避,核心原创的缺乏,造成同质化、低端化经营问题严重,产业链整合能力较低。”张兆安说。

  “一些创作者缺少对大时代的思考,甚至用电脑技术以拼贴移植代替真正的原创。”全国政协委员何香久说,文化产业的原创力太弱已经制约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国文化要想走向世界,必须要寻找自己的精神原乡。

  原创者缺少“造血”扶持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文联副主席姚晓英说,文化产业以内容为王、创意制胜,这是全世界都认同的产业规律,但是现在对文化创意保护不足,缺少“造血”扶持。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目前,社会环境和行业规则缺乏对创新的扶持、认可和鼓励,是原创力缺失的“病灶”所在。

  ——现有利益分配机制对原创支持不足。姚晓英认为,利益分配方式是导向,原创力缺乏某种程度反映利益分配的不合理。

  ——正当权利保护不足致原创力受挫。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王兴东看来,作家和编剧是影视产业“基础的基础”,当整个行业都不尊重首创成果时,原创力必然受挫。“很多影片海报,经常找不到编剧名字,这种蔑视原创的现象是不应该的。”

  ——公平客观的文艺评价体系有待建立。当前,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反映文化产品市场热度的“指标”,都暴露出不同程度的“造假”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曹可凡认为,数据造假影响观众判断。这些建立在造假基础上的大数据,严重影响人们对一部作品的评判,损害了原创力。

  原创力需要法律保护

  一些代表委员表示,对原创力的激发和保护,需要有制度化体系支撑,以此来保证创新的持续性。“文化产业振兴立法应突出扶持原创力,体现出我国保护原创、奖励原创、尊重原创、培育和提升原创能力的文化发展战略。要高度维护原创权益,最大限度激发创造力。”张兆安说。

  全国政协委员李东东建议尽快完成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从根本上遏制侵权盗版现象,保护原创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姚晓英认为,增强原创力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全社会、全行业应有的自觉。“每一个环节的劳动都值得尊重,盗版可耻,希望这两点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史竞男  王  阳  张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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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少峰 李 贞 邮箱:hwbj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