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尹晓宇)记者今天获悉,环保部将会同有关省市于2月15日—3月15日开展今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等。
本次专项督查对象主要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廊坊、保定、唐山、邯郸、邢台、沧州、衡水市,山西省太原、临汾市,山东省济南、德州市,河南省郑州、鹤壁、焦作、安阳市。环保部将联合相关省(市)组成18个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