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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就福建章公祖师肉身像一案

荷兰将于7月举行首场听证会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2月10日   第 11 版)

  据新华社海牙电 (记者刘芳、杨昕怡)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本月2日宣布,将于7月14日就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收藏家奥斯卡·范奥弗里姆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像一案举行首场听证。

  范奥弗里姆在1月18日向法庭提交的初步应诉文件中提出的关键辩护是:原告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阳春村和东浦村的村民委员会不是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权利,这两个村无权对其提出诉求。

  就此,福建村民委托的诉讼律师团代表、荷兰籍律师扬·霍尔特赫伊斯告诉记者:“被告方这一辩护当然会被反对。福建村庄村民委员会的法人权利是中国法律的管辖问题。我们将要求法庭就此表达意见。听证会也会讨论被告方对福建村民所有诉求的所有应诉以及所有向法庭提交的证据。”

  霍尔特赫伊斯还向记者证实,范奥弗里姆在初步应诉文件中未提出反诉请求。

  依照荷兰法律程序,听证会将对公众开放,法官将在听证会上听取双方陈述,提出有关问题,不会当场作出裁决。

  据代表福建村民的律师团队介绍,此案双方提交诉讼文件近6个月后,才举行了首场听证会,但符合荷兰司法程序的通常做法。荷兰法庭一般只为特别紧急的案件在更短期内安排听证会。

  代表福建村民的律师团队认为,此案被告及其律师有权不出席法庭听证,但如此一来就会失去面对法官口头阐释其诉求的机会,也无法当庭就原告律师团队代表福建村民向法庭提供的信息予以辩驳,因此范奥弗里姆一方应该会出庭,只不过目前无从知晓范奥弗里姆本人会否出庭。

  2016年6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正式受理福建村民委托中荷律师团队提起的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诉讼。

  由于不确知范奥弗里姆是以私人名义还是以其他名义购得章公祖师肉身像,原告律师同时起诉范奥弗里姆本人和他名下在同一地址注册的两家公司。福建村民在诉求声明中指出,被告购得章公祖师肉身像的行为绝非善意取得,依照荷兰法律也无权拥有章公祖师肉身像内含的遗骸。

  面对此番诉讼,范奥弗里姆先申请延期6周,然后又申请延期4周,即到8月中旬,再提交应诉文件。他申请第二次延迟到期时,又提出由原告提供2.5万欧元(约合18.6万元人民币)法庭费用担保的要求。去年10月16日,荷兰法庭裁决要求福建村民提供金额为2879欧元(约合2.14万元人民币)的法庭费用担保。此后范奥弗里姆再次申请延期,直至今年1月18日,终于向法庭提交了应诉文件。

  章公祖师肉身像在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和东浦村共同拥有的普照堂被供奉了上千年,于1995年12月15日发现被盗。2015年3月,章公祖师肉身像在匈牙利展出时引起广泛关注,该像持有者范奥弗里姆随即撤展。据悉,在此后的归还谈判中,范奥弗里姆提出了福建村民无法接受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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