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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02月10日 星期五

对不规范的汉语,是包容?还是纠正?

韦九报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2月10日   第 09 版)

  在日本中文学校的课堂上,我常常和学生发生“冲突”——为了一个字的读音、一个词语的使用或者一个句子的对错。

  有时候是我取得了胜利,比如“气氛”的“氛”应该读一声而不是四声;“裹”的中间是“果”而不是“里”;“我经验过两次地震”中的“经验”应该是“经历”。但是有些语言看似正确,却并非规范的汉语,遇到这种情况就比较难以处理。

  其实,只要留意,日常生活中这类语言还是不少的。比如,学生向校长打招呼,“校长老师好”;“请问乒乓球的担当老师是谁?”;“我们先总结一下这次活动的经验教训,然后分组发表。”上面的语言我们也能大致猜测出其中的意思,“校长老师”对应的是汉语普通话中的“校长”;“担当”对应的是“负责”;“发表”对应的是“汇报、报告”。显然,这是受到了日语中汉字词的影响。

  由于一些日语汉字词与汉语词语的字形、意义、用法相似(但绝非相同),一旦用熟之后,便不觉得有什么不妥。这类错误并非只在学生群体中出现,实际上学校的老师、学生家长也这样用。

  这类语言既不是规范的现代汉语,也不是当地语言,那么它们是什么呢?

  语言的功能首先在于交际,交际又是发生在不同的情境中,受到环境影响。汉语使用范围广,除了中国大陆外,港、澳、台及东亚、东南亚及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社会都在使用。在各种各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下,诞生了各种不同于“普通话”的汉语,实际上是汉语的一种地域变体,是海外华侨华人在使用汉语的过程中受到当地语言影响的结果。

  应该如何对待这类词语呢?我认为应该持“先包容,后引导,追求规范”的态度。

  首先,如果以普通话为标准,用“现代汉语”的学术定义为尺子去衡量这类汉语,结论就是:它们都是错的,在教学中应该被纠正。然而我在教学实践中发现了两个突出问题,第一,屡纠而不改。虽然在教学中再三强调,但是学生说话、写作文时出现此类语言的频率没有明显下降。第二,强行纠正则挫伤学习积极性。在教学中,如果强行纠正,学生也能当面改口,但是我知道他们心中有疑惑,甚至有情绪。对此,我只能以“要学习标准的汉语”去加以说服。

  所以,先采取包容的态度比较合适。但包容不等于不要规范,学习普通话是为了和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华人进行交流,那么,越接近于标准汉语,就越有利于与汉语世界的交流;越具有地域色彩,就越不利于交流。所以,海外汉语教师对于不规范汉语进行引导是责无旁贷的,虽然不能一蹴而就,但是要以规范汉语为最终教学目标。

  我通过教学实践,有几点体会。首先,汉语教师自己一定要说规范汉语,以起到示范和对学生进行语言输入的作用。第二,明确指出标准汉语与非标准汉语间的不同,提醒学生注意区分。第三,不必强行纠正,但可代之以隐性的活动练习,如分组词语抢读、看词语说句子、句子改错等。如果能调动学生积极性,让他们自己收集词语、句子进行练习则更好。第四,对学生在口语交流中的错误持包容态度,但是在书写、考试中则应严格按照普通话标准。

  汉语是中华文化的载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魂。这个“魂”内隐于全球华人的精神之中,表现在中华儿女的言语之中。多种多样的汉语变体虽然是汉语,但是只有“同一个声音”的标准汉语才能把全球中华儿女聚向同一个方向。

  (寄自日本)

  (作者系北京华文学院外派日本横滨山手中华学校汉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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