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8日电 (记者张洋)日前,记者从公安部获悉,随着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正式施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服务工作依法有序,各地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受理窗口均已正式对外开展业务。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已为32家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颁发了登记证书。
据介绍,为主动回应外方关切,让境外非政府组织更好地了解法律、明晰权利义务,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同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驻华使领馆、欧盟驻华代表团官员及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座谈,并就办事指南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