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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01月25日 星期三

北京“环保警察”铁腕治污(聚焦京城)

本报记者 赵鹏飞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7年01月25日   第 10 版)

  日前,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揭牌成立,并设置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旅游和机动等4个支队,此前已在多地设立的“环保警察”机制再次走进公众视野。专家表示,“环保警察”有利于破解“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执法困境,为首都蓝天碧水、旅游和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①  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办案

  环保部去年12月底发布通报称,有些企业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仍“顶风作案”,未按规定限停产,存在违法排放行为,一些“小散乱”企业使用简易煤炉、不设防扬尘措施等问题仍然突出。

  “例如,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烧秸秆和道路扬尘等,表面看是施工单位不遵守法规,实际是监督监管不严格,倒逼力度不够。”北京市市长蔡奇此前表示。

  根据新环保法,环保部门可以对污染企业进行查封、扣押、勒令限制生产,还可以向公安机关转移违法犯罪线索,利用刑事打击手段控制污染者。然而,实践中仍面临执法难问题。长期以来,环保部门的监察职能以行政执法为主,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时有遭遇违法企业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此外,环境污染案件的证据不易留存,且鉴定程序多,时间一拖就容易丧失。

  “北京之前就有环境监察总队,更多是负责日常的行政执法。但对于一些恶意的、躲逃的、隐藏比较深的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光靠行政执法,手段就比较薄弱。”北京市环保局局长方力表示,此次在环保执法队的基础上再建立环保警察队,引入法定的刑事拘留权等强制手段,从而提高震慑和打击力度。“环保和公安部门共同出面、联合办案,综合利用行政和司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达到铁腕治污的效果。”

  ②  执法检查不再吃“闭门羹”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和旅游等领域安全服务保障期待日益增强。北京市公安局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蓝洋介绍说,新成立的总队共有警力编制150余人,下设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旅游和机动等4个支队,分别开展环境、食品药品、旅游类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并参与配合市级行政部门的联合执法活动提供执法保障。

  “我们是严格依照刑法、环保法、治安处罚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环保、食药、旅游等犯罪行为的界定,通过相关委办局和市民举报的线索,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侦破,形成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的无缝衔接。”蓝洋表示。

  据悉,对于环保等部门移交的案件,经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审核后,将由环保支队受理侦办;对公安机关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可以自行侦办,不构成犯罪的,转交行政部门处理。

  此前,包括河北省在内的多个省市已开始探索公安、环保联合执法。“自从和环保警察一起出勤,就基本没再吃过‘闭门羹’。”河北保定一名环保工作人员说,“以前执法检查时,遇到企业阻拦或者大门一关,受制于权限,我们不能强行进入,只能找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叫门,或者报警请求公安支援。但往往等到大门打开,人也跑了,违法排污的证据也没了。有警察在不一样了,面对抗法行为,可以采取硬性措施。”

  ③  建立案件处理长效机制

  分析人士指出,虽然目前已有多地成立了“环保警察”队伍,但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仍处于探索阶段。

  蓝洋表示,由于总队刚刚成立,北京警方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划分和职责规范仍在进一步完善中。“下一步,将加大与环保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执法配合力度,建立健全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鉴定检测、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同时,北京市各区公安分局对应的环食药旅队伍也正在积极组建之中。对于群众举报途径,蓝洋说,目前市级举报热线有12345市民服务电话,环保、食药监、旅游委等也有各自的举报电话,“我们也在研究如何让市民和游客更快捷方便地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专家认为,环境案件具有科学技术性强的特征,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处理环保案件的专业能力。除了配备检测仪器等专业设备外,应加紧对进入环境警察队伍的警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执法能力。此外,对于公安机关自行侦办的环保案件,也应该同时引入专业环保技术人员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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