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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12月12日 星期一

从“邻避”走向“邻利”

彭训文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12月12日   第 05 版)

  近年来,由兴建垃圾、污水、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居民对垃圾焚烧厂的规划建设争议颇多。很多居民虽然支持当地政府建设垃圾焚烧厂,但强烈反对该项目“建在自家后院”,并对此采取了抗争行为。有学者将这概括为“邻避效应”。

  事实上,随着技术进步,公众担心的如二恶英等污染问题已可知、可防、可控。目前,中国已全面执行垃圾焚烧新标准,二恶英排放限值达到0.1 纳克/立方米,与最严格的欧盟标准一致。很多环境研究专家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厂对自然界二恶英的贡献量已经微乎其微。

  既然技术升级后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经确定不会污染环境,那么,公众为什么还会产生“邻避效应”呢?

  问题主要出在一些地方政府自己身上。一些地方对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项目的选址、论证、规划、建造过程中,相关部门事先没有与公众进行充分、平等有效的沟通,个别地方甚至把项目建设厂区用挡板围得严严实实,附近居民连里面是做什么用的都不知道,难怪他们会反问“既然没有问题,那你躲什么?”

  垃圾焚烧厂选址问题,公众反应最强烈。对此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规划先行”,同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兼顾和平衡各有关方面的利益。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习惯于“先决策后论证”,搞突然袭击,为了节省补偿费用而强行建造,造成民意反弹。最终项目难以落地,导致地方政府和群众之间相互不信任。

  此外,由于中国环保产业起步晚,部分排放标准、环保监管不够严格,一些垃圾焚烧厂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并未执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十分容易造成污染,也使公众产生“宁可信其有”的抵触心理。

  如何破解“邻避效应”,使垃圾焚烧项目产生“邻利效益”?四部委上个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解决办法,就是要构建邻利型服务设施,变短期补偿为长期可持续发展。

  所谓“长期可持续发展”,就是要让垃圾焚烧厂附近的公众对其环境污染防护能力感到放心、住在周围感到舒心。

  要让附近居民放心,垃圾焚烧的厂选址应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境可容纳、公众可接受”的原则;进入垃圾焚烧厂的垃圾应该经过前端的分类和减量化处理;垃圾焚烧行业应该建立严格的焚烧标准,把垃圾烧到极致。

  政府、专业人员和公众对这些措施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要进行多重监管。在台北市,焚化炉所在地都会成立民间的监督委员会。焚化厂每两个月要把运行状态的各个指标公开到网上,市民可以质询。垃圾倾泻平台上还设置了录像设备,市民随时可以上网查看焚烧炉烧的是什么。

  可见,如果垃圾焚烧的所有端口都在阳光下运行,公众就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要让附近居民舒心,除了给予他们合理的经济补偿外,还应落实《意见》所提到的“面向周边居民设立共享区域,因地制宜配套绿化、体育和休闲设施,实施优惠供水、供热、供电服务,安排群众就近就业”等利民措施。在日本,一些焚烧厂周边配套设施建造得非常齐全,有“绿公园”之称,因此周边房价不降反升。

  公众心中有杆秤。如果我们在规划建造垃圾焚烧厂之前能把这些预案做好,同时保证公众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在这样的“邻利效益”下,谁会不愿意和“公园”做邻居呢?

从“邻避”走向“邻利”
垃圾焚烧 困局待解
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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