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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12月03日 星期六

公告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12月03日   第 03 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4)海民初字第2370号 岳颖(Ying Yue):本院受理原告岳硕诉你及吴彰(Zhang Wu)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吴彰(Zhang Wu)对(2014)海民初字第2370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吴彰(Zhang Wu)提出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海民初字第237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岳硕的原审诉讼请求,支持上诉人吴彰(Zhang Wu)的原审反诉请示;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及反诉费用均由被告上诉人岳硕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为答辩期,逾期将依法审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程光茂(Guangmao Cheng)、程蕙芳(Huifang Cheng):本院受理董福荣诉程英芳、程光华(Guanghua Cheng)、程光茂(Guangmao Cheng)、程蕙芳(Huifang Cheng)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074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福建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逸秋(HUANG YIQIU):本会受理申请人林金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15】榕仲受字第558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6年8月30日作出【2016】榕仲裁字第456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裁决书》,你们应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9层)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吕小燕、常小红:本院受理王亦敏诉你二人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东民初字第07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李秀丽:本院受理李秀云诉李秀玲、李秀平、李秀华、李秀丽、李绍君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要求判决北京市西城区(原宣武区)广安门外南街乙47号楼②-1-101号房屋归李秀云所有,李秀云对五被告各补偿二十万元。2、要求五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区第1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告 (2016)苏0282民初3514号 施凌燕:本院受理的陆金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苏0282民初3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继延:本院受理陆京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东民初字第084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南区)民事审判第六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王宏:本院受理张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40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公告 TONG NGOC CO JIMMY:本院受理赵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40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陈君玲、宿屹:本院受理原告屈燚诉被告陈君玲、被告宿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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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公告
责编:梁益琴 邱海峰 邮箱:hwbj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