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的“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显示,本次对话,双方共达成60项共识,加上11日公布的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的63项成果,一周之内,中国与欧洲两个国家就达成了123项经贸合作成果。对此,专家指出,当前,中欧经贸关系的主流仍是合作共赢,这一点没有改变。然而,近期欧盟一些不和谐的贸易保护“小动作”却释放出一些错误的信号。显然,这些“小动作”与中欧加强合作的主流不符。中欧双方经贸关系的重点应是放眼未来、摒弃偏见,在现有合作基础上,共同发掘可以进一步合作的新领域、新业态,推动中欧经贸合作始终向前走。
经贸往来正深入
今年以来,中国与欧盟在经贸合作方面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在全球贸易总体低迷的背景下,中欧贸易依旧保持增长。海关总署数据显示,前10个月,欧盟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欧贸易总值2.94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占我外贸总值的15%。其中,我对欧盟出口1.82万亿元,增长1%;自欧盟进口1.12万亿元,增长4.5%。
贸易数据向好的同时,中欧高层间经贸领域交流近期也在密集进行:上个月的第六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11月初的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第16次会议及近日的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
频繁的经贸对话带来了切实的成果,如14日刚结束的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60项共识涉及很多务实合作,中法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核能、汽车、航空航天等领域大项目投资合作,设立双方共同出资的第三方市场合作基金……
此外,中欧地方间合作也在深入推进:日前举行的欧洽会上,众多欧盟机构和企业与青岛300余家企业就海洋、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通过深化与欧洲地区合作,中欧(蓬江)智能制造产业论坛近日促成30个签约项目,计划投资55亿元……
“应该看到,当前,中欧经贸关系的主流仍是合作共赢,这一点并没有改变。中欧在经贸领域存在高度互补的关系,欧洲有着中国需要学习的精密工业技术,而中国则有着吸引欧洲的巨大市场、资金及相关产品,这种互补关系奠定了双方深化合作的基础,而合作也完全符合中欧双方的利益需求。”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大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因小失大非智举
然而,在中欧持续加强经贸合作的主流中,近期欧盟一些不和谐的贸易保护“小动作”则有点“格格不入”。在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方面,即15年过渡期结束后必须取消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欧盟虽已承诺要履行义务,但却试图通过修改法律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变相延续“替代国”方法。专家指出,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更多还是为了进行贸易保护,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合作诚意。
“欧盟要明智地认识到,其利用‘替代国’做法实施反倾销给欧盟带来的实际收益,充其量每年数亿美元,但实际的损害远不止这点收益。”复旦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宋国友表示,相反,如果欧盟彻底履行第15条义务,则可以通过中欧合作得到更多经济利益,会有更多中国人赴欧洲旅游,更多企业对欧洲投资。
此外,在钢铁领域,近日,欧盟依旧不顾中国企业的积极配合和抗辩,继续使用 “替代国”方法,对中国无缝钢管产品采取了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措施。
“事实上,欧盟采取的这些‘小动作’更多是出于利益集团的考虑,是为了平衡关系,在经济层面根本就无助于其产业的发展。欧盟自身也该认识到,贸易保护并不符合中欧加强合作的主流,如果在这方面做过了,欧盟将得不偿失。”李大伟说,针对中欧之间经贸分歧,单方面采取措施很难奏效,双方应该加强意见交流,共同提出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方案与规则。
深耕合作向前看
相比于欧盟把精力耗在贸易保护方面的“贪小便宜”举动上,中欧之间还有很多可以深耕的合作领域,这些方面更值得双方下功夫。以“容克计划”与“一带一路”为例,专家指出,欧盟“容克计划”的巨大资金需求与中国企业赴欧投资的强烈愿望成为“容克计划”与“一带一路”对接的重要基础,中欧双方应以此为契机,继续推进二者的对接。
在新能源、信息技术及海洋工业等具体产业方面,中欧也有着很多需要深入合作的地方。就海洋工业而言,法国索菲亚科技园首席执行官菲利普·马里亚尼表示,海洋工业不是独立的,而是一连串的,我们的合作不能局限于单方面,要围绕海洋工业进行一系列的延伸拓展,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平台,能够促进创新和合作,让合作更加全方位。
“中欧双方应放眼未来、摒弃偏见,共同发掘可以进一步合作的新领域、新业态,推动中欧经贸合作始终向前走。未来,中欧可合作的空间依旧很大:一方面,中欧应推动双方企业的长期合作,加快企业间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企业联合体,提高企业合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中国与波兰等中东欧国家的深入合作,吸引德国、法国等欧洲其他国家参与,形成中欧合作的系统性工程。”李大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