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共19项。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新一批改革事项12项,投资管理领域包括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等3项;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等7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等2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7项,包括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委内加工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