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10月18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梁君彦18日裁定,5名立法会候任议员上周在第六届立法会首次会议上的宣誓无效,需要重新宣誓。
梁君彦表示,这决定的考虑点是基于相关的宪制、翻看过当日的录像片段、秘书处的书面解释、秘书处顾问的意见和外聘的法律意见。
梁君彦的书面裁决指,根据《议事规则》第1条,除非上述议员已按照该条例的规定作出立法会誓言,否则不得参与立法会会议或表决。
梁君彦说,已收到其中两名议员要求重新宣誓的信件,并将会在10月19日的立法会大会上为他们监誓,若稍后收到其余3名议员的书面要求,也会安排他们重新宣誓。
上述5名议员在10月12日宣誓时读漏誓词内容或加入誓词以外的内容,其中两名议员宣誓时刻意使用侮辱国家、民族的言辞,更以侮辱性词语称呼中国而遭到各界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