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香港10月12日电 (记者连锦添、陈然)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12日举行首次会议,会议首先进行了议员就职宣誓仪式。随后,由议员互选产生新一届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当选。
在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的监誓下,70位当选立法会议员依次进行宣誓。根据《立法会议事规则》及《宣誓及声明条例》规定,立法会议员誓言内容为:“我谨此宣誓: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
有3位议员因更改宣誓或展示其他有违誓词的物品,陈维安表示,无法为他们监誓。3人未完成宣誓程序,也无权参与之后的会议及投票选举立法会主席。
特区政府11日发表声明,强调立法会议员在新一届立法会会期之始宣誓,是符合法例要求的必要之举。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是一项宪制性要求。
根据立法会规则,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立法会议员宣誓后,新一届立法会进行立法会主席投票选举,梁君彦议员当选为立法会主席。
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除特区第一届立法会任期为2年外,立法会每届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