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陈劲松)10月13日,是第27个国际减灾日。日前,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十二五”时期中国的减灾行动》。
《行动》指出,“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年均造成3.1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1500余人,紧急转移安置900多万人次,倒塌房屋近70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700多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800多亿元。与2001-2010年均值相比,“十二五”时期中国年均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塌房屋数量、农作物受灾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减少86.7%、22.6%、75.6%、38.8%、13.2%。
《行动》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建设,完善灾害管理法律体系,把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作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形成了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灾害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