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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9月24日 星期六

惠东积极探索禁毒工作新模式

“五步工作法”成禁毒重点整治经验全国推广

罗汉波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9月24日   第 06 版)

  缉毒民警检查过往车辆
  吴木钦摄

  社会团体参观禁毒宣传教育基地
  吴木钦摄

  2013年4月,惠东县启动禁毒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年底,全国禁毒重点整治工作会议在惠东县召开。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厅长李春生,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胡明朗等出席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前往白花镇和惠东县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实地观摩惠东县禁毒整治工作,对该县推进禁毒工作实现网格化、信息化管理的经验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惠东县委县政府、公安机关近年来高度统一思想,不等不靠,发挥无穷斗志,声势浩大的开展“四项建设”,实施系统性、连贯性、综合性的禁毒整治工作,努力形成了完整的禁毒整治链条,全力铲除毒品犯罪。

  

  禁毒重点整治中做到“三个并重”

  遏制毒品犯罪,破案是最直接、最显性、最有效的打击手段。

  在禁毒重点整治中,惠东县做到了“三个并重”:

  “打根”与“追逃”并重——重点整治初期,惠东公安机关加强情报研判、群众举报等工作,打掉了多个源头性犯罪团伙,对制贩毒犯罪给予了沉重打击。在连续的打击破案中,惠东公安机关还逐步摸索出“全链条打击”模式,并成为惠州、广东,甚至全国打击毒品犯罪的一大特点和亮点。

  在案件侦办中,惠东公安机关不仅抓制毒贩毒分子,而且还坚持摧毁贩毒网络。从2014年4月起,惠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追逃攻坚,梳理出以骨干人员和制毒分子为重点的逃犯,由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领导包案追逃,目前已经全部到案。

  “全链条打击”模式呈现亮点 “清内”与“剿外”并重——全力推进“清内剿外”战略,在加强市域范围内整治的同时,主动开辟外部战线,深化禁毒协作,开展联动攻坚,摧毁了一批外流制毒团伙。在实践中,总结出打击外流制毒思路“五步工作法”。

  “严打”与“严惩”并重——在加强破案的同时,公检法机关强化协作,建立毒品案件侦诉审“绿色通道”,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审结毒品案件。

  实行“五步工作法”侦破目标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2015年,惠东禁毒整治工作力度有增无减,快速向纵深推进,并且针对制毒犯罪特点,创新总结出以“线索转办、分别立案;派驻尖兵、联合侦办;统一收网、固证清产;全案移交、绩效共享;重判震慑、净土正风”为主要内容的打击外流制毒“五步工作法”,推动打击外流制贩毒战果大幅增长。实行“五步工作法”以来,侦破公安部、省毒品目标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第一步:线索转办、分别立案 与涉案地同步立案实现侦查范围最大化 去年7月9日,惠东公安机关联合湖南永州警方成功侦破 “2015-885”部毒品目标案件。

  惠东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于去年6月17日在工作中发现一制贩毒团伙在永州制毒。接此案情后,市公安局、惠东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打击外流制毒专班对该线索开展重点经营。由于该案涉及湖南永州,案情重大,专班在向省公安厅禁毒局、公安部禁毒局驻粤办汇报后,经部毒品目标案件系统将线索向湖南警方转办。

  在公安部禁毒局驻粤办的协调下,湖南警方对该线索立案侦查。7月4日,公安部确立该案为“2015-885”部毒品目标案件。

  惠东公安机关一旦发现外流制毒线索,在将线索推送给外流地公安机关的同时,由惠东公安机关与外流地公安机关分别立案。对涉及外省市的在侦案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向涉案地通报案情,协调涉案地同步立案侦查,实现侦查范围的最大化。

  第二步:派驻尖兵、联合侦办 向外流地派驻精干力量共享情报线索 今年1月初,惠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接省公安厅禁毒局转来线索,一湛江制贩毒团伙向一外号为“小罗”的惠东籍人购买料头用于制造毒品氯胺酮,该案件经呈报确立为“2016-165”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

  1月22日,惠东警方在工作中再次发现一制毒团伙前往肇庆市怀集县制造毒品氯胺酮,案件线索及时通报肇庆市禁毒支队,确立为“2016-24”省毒品目标案件经营。

  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惠东专案民警经过近三个月的侦查发现,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系市局侦办的“郭某等人制贩毒品案”中一名重要对象,且犯罪嫌疑人又与湛江在侦的“许某贩毒案件”( 2016-5省毒品目标案件)联系密切,四宗案件碰线。最终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协调指挥下,成功实施收网。

  为保证涉案地市的打击步调一致,惠东警方一方面确定专案联络员,及时互通案件进展和需求,实现无缝对接;另一方面派驻办案民警到涉案地市协助侦查,及时协调解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现侦查力度的最大化。

  惠东公安机关还主动向外地公安机关派驻精干力量,共享情报线索,开展“直通车”协作,共同推进案件办理。

  第三步:统一收网、固证清产 与外流地统一收网共同固定证据 2014年底,惠东公安办案民警在毒品案件的深挖扩线中,发现一犯罪团伙在河南购买制毒原料盐酸羟亚胺(俗称“料头”)后到河源制毒。2015年6月22日,该案经逐级上报,被公安部确立为“2015-810”部毒品目标案件。

  随后,公安部禁毒局驻粤办、省厅禁毒局多次召集专案组同志研究案件侦破工作,并及时协调涉案地市做好案件收网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几天通宵达旦的缜密侦查,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制毒窝点、制毒原料及运送车辆逐渐清晰地浮出水面。条件成熟后,在上级部门统一指挥下,惠东公安机关和惠州市公安机关以及外流地公安机关统一开展收网行动,共同固定证据,清理涉案资产,避免各自为战从而影响案件的打击效果,确保证据链条到位;同时全力追缴毒资,在经济上严厉打击制毒分子,实现人员、经济两个方面打击面的最大化。

  第四步:全案移交、绩效共享 战果共享证据互用实现定罪最大化 在开展禁毒协作中,惠东警方不争名、不争功、不争利、只重效。案件收网后,战果共享,证据互用,实现对犯罪分子定罪的最大化。

  秉承 “以打开路,合成作战”原则,对所有协助惠东打击制贩毒犯罪案件的,在案件收网后,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惠东警方将相关涉案资产全部移交外流地公安机关处理,并由他们跟进案件后续办理,实现了战果共享、证据互用。

  第五步:重判震慑、净土正风 尽力完善固定证据促审判机关依法重判 各地对制贩毒犯罪判决裁量尺度不一,容易给制贩毒犯罪分子留下法律漏洞。对此,惠东公安机关将全案移交给协办地。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调,尽全力完善、固定证据,促进审判机关依法重判,最大限度重判毒品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禁毒宣传教育实现“五见六进”
惠东积极探索禁毒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