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电 (张珺)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到2016年底,福建省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一家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在10月31日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社区专业养老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政府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老人无偿提供服务。
据福建省民政厅介绍,福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短板”。目前,厦门、福州等地已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福建省计划在个别试点的基础上向全省各地推广实施。
按照计划,县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不低于100万元,面向社区专业养老组织购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7类老年人群将可免费享受到政府购买的养老服务,这7类人群分别是: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将免费服务群体范围适当扩大。
据悉,福建省各县级政府每年提供不低于100万元资金将主要用在老人通讯、健康管理、生活等基础服务上,这些基础服务是免费的,但生活方面的服务则需另外付费,根据老人的要求不同服务价格也有差异,对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可根据其个性化需求,开展有偿服务。
按照要求,中标的社区专业养老组织要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无偿提供老年人专用手机或健康手环等设备,要免费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要在老年人群体中实行紧急援助(应急救助)、定期回访、远程定位等制度。在生活方面,政府要求相关组织要低偿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以及文化娱乐、学习教育、陪伴聊天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