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国
德国是在户籍管理方面受到各界好评的国家,德国城镇化建设以城乡统筹、分布合理、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均衡发展而出名。
小城镇居多的现实决定了德国的小城镇管理模式。德国不同的州在户籍登记方面都有各自的登记法,但都有统一的法律基础。
联邦政府的《居民身分证法》明文规定,由市、县政府户籍登记局负责居民户籍事务,如户籍登记、置业许可、社区治安、结婚登记和死亡登记等。
韩 国
在韩国,并不存在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区别,如果遇上迁移的情况,只要变更住所即可。
但是,韩国在没有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之前,是以男性为主的户主制度,这使得韩国女性在生活中常常处于尴尬的境地。随着社会矛盾越来越多,从2008年1月1日起,韩国开始试行新户籍法和户籍登记制度。
新制度废除了以户主为中心的、以家为单位的编制方式,取而代之的是国民个人按其注册基准地编制家族关系注册簿。
泰 国
泰国颁布“户口登记条例”,分外侨、国内公民两部分。其“户籍注册”十分严格,条例规定必须“注册”公民的收入状况、纳税情况、简历(包括犯罪记录)。简历涉及公民的个人隐私,国家有严格的法律保密制度,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并且户籍注册还必须让被注册者本人按手印。
泰国对居民迁移和移居情况有详细规定,实行的是事后迁移政策。条例规定,对符合居住条件及居住期超过6 个月的居民,其居住地有关部门可为其办理户籍登记,承认其居住地户籍。
法 国
法国的户籍管理内容十分详尽,不仅有公民出生年月、性别、单双胞胎等内容,而且还有其父母的职业、经济收入、国籍、宗教信仰等相关内容。
法国人的户籍信息与他们的就医、存款等日常生活紧密相关,一旦变动,意味着整个生活将发生较大变化,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跨地区的人口流动,不论是城里人“下乡”,还是农村人“进城”,法国政府都没有任何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居民要搬家的话,只需通知以前的社会保险机构,将其个人资料转到新住址所在地的相应机构即可。
日 本
日本实行典型的“户口随人走”制度,办理户口登记有一套严格的法律规定。首先,公民在搬出前需要先到当地政府办理住民票迁出证明,注明迁出原因和计划前往地址;搬入新住址后,公民必须在14天之内到新住地政府办理迁入登记,此时需要携带迁出证明、国民健康保险证等。
日本的户籍,由于采取“依人编制”式和“家庭卡片”式的结合,很好地起到了登记身份和公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因户籍是以公证和公示为目的,所以允许公民查阅及核实。这种办法固然有效而且值得仿效,然而被查阅者的隐私权却遭到了侵犯。
意大利
意大利的户口全国统一,不分城市和农村户口。居民也有居住证明,一般分为3种,分别发给意大利当地人、外国人以及居无定所的人。
对于那些居住在意大利的外国人,居住证是跟住房合同挂钩的,如果住房合同到期,警察会前往查看住所,如果居住者不再居住,则会取消居住证明。至于居无定所的游民,意大利政府一般会把他们的户籍安排在市政厅之类的地方。
三种人享有的社会福利一致,不存在医疗以及教育的限制,只不过拥有本地户口的人可以拥有一些优惠。对于城市和农村或者城市间的迁移,则没有限制。
(崔馨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