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厦门电 (张珺)提升旅游品质,福建再出实招。今后凡游客旅游投诉,一经查实,只要索赔法律依据明确,即可“快处先赔”,超过7天还没赔付的,将由省级旅游理赔基金先行赔付给游客。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了上述内容。
据《厦门日报》报道,本月内这项工作将全面落实,实现先行赔付功能。目前,福建省正依托“12315”建立旅游统一投诉受理平台,与全国旅游投诉热线以及其他旅游投诉热线联通,负责旅游咨询、投诉、举报及意见建议收集和分办转办等。
福建省政府要求投诉承办单位接到旅游投诉必须在24小时内主动联系投诉人,启动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索赔法律依据明确的投诉(简称“快处先赔”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投诉人。对于未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快处先赔”投诉,承办部门通过“放心游福建”旅游理赔基金实行先行赔付。
据悉,福建省各地还将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和“黑名单”制度,记录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与此同时,旅游、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旅行社违规经营和导游人员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打击无证导游,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索要回扣和小费,组织游客参加黄、赌、毒活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