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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8月05日 星期五

“网约车新政” 赢得普遍叫好(七日沸点)

本报记者 陈振凯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8月05日   第 09 版)

  新华社记者 沈伯韩摄

  过去一周,“网约车”相关动向,备受中国网民关注。至少两起事件,在中国网友看来,堪称“历史性时刻”、“世界性意义”。它们都发生在下午。

  一是,7月28日下午,“网约车新政”公布,“网约车合法化”迈出关键一步。舆论对此普遍叫好,认为“这是我国乃至世界上第一个对网约车的正式规范”,必将极大促进我国“互联网+出行”分享经济产业发展。

  二是,8月1日下午,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宣布合并。这两家公司在中国大陆移动出行领域占有极高份额。看好者认为,合并将加快行业整合。也有观点担心,合并可能带来垄断等负面影响。

  一切都是结果,一切又都是开始。无论如何,这两起事件,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都将对行业、用户、司机、平台产生长远影响。

  多方共赢:“新规”最大利好

  7月28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在国家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暂行办法》明确指出“有序发展网约车”,一锤定音,将争议已久的网约车“合法化”。此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个“网约车新规”公布后,除中央媒体、地方媒体、商业门户的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全面参与报道和评述外,直播、网络电台等新兴平台也参与其中。整体看,舆论普遍为政策出台叫好,称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必将极大促进我国“互联网+出行”分享经济产业发展。

  “网约车新政”甫一公布,神舟专车、嘀嗒拼车、滴滴出行、优步中国等约车公司即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和欢迎。神州专车对文件出台“表示欢迎”。嘀嗒拼车称,“嘀嗒拼车对此表示备受鼓舞!”滴滴出行发表声明称,“网约车合法是国家对发展分享经济的肯定和鼓励。”优步中国认为“见证了中国网约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暂行办法的颁布标志着网约车行业正式踏入了规范健康发展的新征程”。

  “网约车的‘合法化’,就是用改革呼应坊间的民意和创新,可以肯定,这样的‘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的改革越多,就越是社会之幸。”人民日报文章《解好出租车改革的“利益四边形”》的观点,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新华网文章《专车新政让“互联网+”出行回到市场主导模式》称,《暂行办法》不仅是新时代城市出行领域规范的基本法,也是互联网+产业革命探索的基本法。同时,专车新政也让我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正式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是立法者对近年来国内外网约车发展实践的科学总结,是互联网+出行领域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帜,充分体现出立法者面向互联网+产业大势所趋的高瞻远瞩。

  澎湃新闻网《网约车新政宽容度超预期:定性为预约出租客运,强化属地管理》认为网约车平台接入的车辆将第一次有法可依,各地出租车和网约车对立的状态或将不复存在。

  网民“并没有很酷的名字”表示:“我觉得这是咱们政府的进步,把决定权交给消费者,让市场来优胜劣汰,很棒。”网民“呵呵一笑你醉了吗”表示:“新政策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顺应民心。”网民“郑州市一个好市民”表示:“网约车、专用驾驶许可证、汽车运营许可、还有八年报废期等等,这些规定都很公平,很好啊!”

  有法可依:规范竞争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新规出台前,对于“网约车”各地政策不一,而新规出台将使网约车经营服务规范起来。

  北青网《新规出台以前 各地如何看待“专车”?》一文,梳理了上海、广州、深圳、太原、沈阳、南京等主要城市出租车和专车的相关政策。统计发现,各地大概分为“明确支持派”、“明确反对派”和“规范发展派”三类情况。而新规的出台使得网约车经营服务可以依法合规、有序发展。

  舆论认为,此新规还将推动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新华网文章《网约车新政:既是“定心丸”,也是“紧箍咒”》引用三位出租车行业的领军人物的观点称,新政对于网约车和出租车的公平竞争是有好处的,司机对行业的信心有所提升,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行业的法制建设,有利于城市出行的优化,有利于驾驶员队伍的规范发展。

  另外,“属地管理”原则让“地方版”新规值得期待。微信号“滴滴出行”文章《网约车合法!分享经济获国家肯定》称,希望地方政府在落实《暂行办法》时,能明确对兼职司机区别管理,进一步加大出行领域的供给侧改革。

  人民网文章《网约车确认合法出租车行业将迎来历史变革》称,网约车的“属地管理”原则,也为未来地方版新政充满了变数。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表示,未来根据本地实际“量体裁衣”出台具体方案落实中央改革意图,将考验地方政府交通治理能力。目前各地新政已经在酝酿中,如上海的地方新政已经在征求意见之中。

  分析认为,更具体政策规定应该出台。例如《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而何为不正当价格行为,补贴、收费到底应如何平衡,等等,都需要进行规定。网民“绿洲在望”希望“相应的规章制度配套要跟上,这样才保护司机和乘客的权益”。网民“埃尔楠德斯在奋斗”建言称,“规范化营运车辆,疏导交通尤其是需求密集地区的交通,提高保证营运人员素质应是接下来的重点。”

  此外,安全仍是关注焦点。“网约车在业态方面体现了共享经济理念,区别于传统出租车行业,但在安全方面,新兴业态也不能成为法外之地。”《北京青年报》文章《网约车合法后必须更安全》在网上受到关注。网民“成为粉红色的小粉红”认为“监管要到位,别让专车成了犯罪分子新市场”,“临风聴雪”直言“监管应该到位,服务应该到位”。

  重点关注:滴滴优步“合并”

  8月1日下午,滴滴出行宣布将收购优步中国在中国大陆的全部资产,包括品牌、业务、数据等。同时,优步中国将成为滴滴最大股东,持合并后公司20%股权。

  一天后,相关新闻报道及转载约3530篇,微信文章2917篇,新浪主贴1504条。两天后,新浪微话题#滴滴与Uber中国合并#阅读量为6196万,讨论数为6690。

  对于合并原因,媒体有大量分析。“上海观察”文章《滴滴优步为何选择“在一起”》分析称,推动优步中国区业务与滴滴合并的动因,源自于优步计划推动IPO,而此需要控制住在中国市场的亏损。在资本层面,滴滴与优步有共同的投资方,在业务上,两家都以低价补贴来吸引用户。而直接导致做出合并决定的“最后一根稻草”,可能和7月28日刚刚颁布的新版《网约车规定》有关。

  部分观点看好两家公司合并。纽约时报中文网文章《优步中国将与滴滴出行合并》称,如果这次收购成功,对两家公司来说,将是一次重大的和解。网友“李大霄”认为:“这一里程碑式的交易标志着我国共享出行行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重要消息,加速行业整合。”

  微信公众号“创业邦杂志”一篇文章称,滴滴与Uber中国合并,会减少竞争带来的不必要花费,统一市场,规范行业秩序,合并后优势互补一加一大于二。

  也有观点不看好二者合并。主要集中在产生垄断,可能提价及补贴减少等方面。

  财经网文章《滴滴收购优步中国 移动出行垄断趋势或将悄然形成》称,移动出行领域的市场垄断趋势或已悄然形成,滴滴已无其他对手。虎嗅网文章《滴滴与Uber中国合并,但有三个问题悬而未决》称,补贴红利将尽,乘客和司机的忠诚度或受考验,“用户留存率”成为衡量生死的重要指标。

  搜狐网文章《滴滴+Uber:合并只是止血》提出问题:维持比出租车稍低的价格,两家公司此前烧掉的数十亿美元要如何挣回来?而习惯便宜的人们,能否接受打车平台为提升利润而再度提价?

  BBC中文网文章《身份合法后数日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合并》称,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两家合并后将对中国传统出租车行业构成更强大的竞争压力。而网友“肖锋”称:“希望合并后的新公司能走出一条新路来,不要变成之前它们鄙视的传统出租车业。当然,也希望政府能严加监管,防止新的垄断公司店大欺客,必要时,应启动《反垄断法》。”

  同时,也有舆论认为滴滴形成绝对垄断没那么容易。毕竟,互联网约租车公司要面对的竞争者与管理者,不仅仅是互联网约租车公司,也包括线下出租车公司和各种地方政府可能扶持的地方约租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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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 贞 邮箱:yizhouwangsh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