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尚京云、何洛)今年以来,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纪委把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十三五”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针对以往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全程跟踪监测,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扶贫资金的行为,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了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具体操作中,大理州纪委加大对财政资金统筹整合监管力度,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项目点现场考察,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投向合理,并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实行监理制,做到招标公开、资金公开、建设单位公开、竣工决算公开,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在扶贫项目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纪委组织有关部门对扶贫项目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社会经济效益进行全面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