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7月18日 星期一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

全面从严治党又添“利剑”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7月18日   第 01 版)

  新华社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专家指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

  条例全文共13条,自2016年7月8日起施行。

 

  覆盖各级  瞄准“关键少数”

  条例明确,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专家表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同时,条例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6种情形  体现纪法分开

  条例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这6种情形概括起来包括:

  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或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这6个方面的失职失责情形,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

  7种方式  可以合并使用

  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分析指出,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问责条例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

  条例还规定,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谢春涛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双管齐下”。

  规定时限  实行“终身问责”

  条例规定,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对此,谢春涛表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朱基钗、罗宇凡、华春雨)

“张謇”号抵南海开展科考
全面从严治党又添“利剑”
习近平电贺非盟首脑会议召开
李克强出席亚欧首脑会议非正式会议
李克强会见多国政要
中国助推亚欧会议站上新起点(望海楼)
神农架入列世界遗产名录
世界首台马蹄形盾构机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