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7日电 (记者叶紫)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消息,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保障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意见》称,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试点阶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