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电 (王永珍)据《福建日报》报道,为支持福建省各地建设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福建省级财政已预先安排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和引进团队奖励经费3500万元。
具体奖励标准为: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20家至100家以上的,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60人至200人以上的示范基地,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奖励;推荐台湾青年入驻基地创业企业10家以上且持续经营满1年的,或推荐入驻基地满1年、推荐台湾青年人数在20人以上的示范团队,省财政给予20万元的奖励;推荐台湾青年入驻基地创业企业每增加1家或推荐入驻基地台湾青年每增加2人,省财政给予增加奖励3万元,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