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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5月18日 星期三

规模增长合大势 “大惊小怪”没必要

中企“走出去”吸引全球目光(热点聚焦)

本报记者 邱海峰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5月18日   第 02 版)

  近来,中国企业境外并购再次成为外媒关注焦点,美国、英国、日本及印度等多家主流媒体不约而同地对此进行了大量报道:美国《华尔街日报》日前报道称,在并购交易原本可能清淡的一年,中国在全球寻求收购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趋势;路透社报道称,中国监管部门近期可能取消一项需由其批准一些大型境外并购交易的要求。对此,专家指出,中企境外并购规模正处于增长阶段,这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及经济全球化大势,外媒不应“大惊小怪”。在这一过程中,各个国家应同中国一道减少企业境外并购的限制,促进国际间企业投资合作。

  

  并购规模持续增长

  《印度时报》近日援引数据提供商迪罗基公司(Dealogic)数据称,今年以来,中企境外并购交易额达到1108亿美元,超过了2015年全年的1068亿美元;到2016年底,中国境外并购可能超过美国。

  日本《读卖新闻》5月16日刊登题为《中国资本势头未衰》的文章称,中企收购希腊比雷埃夫斯港为希腊的财政重建提供了资本,而随着中企境外并购的增多,全世界都将见识到中国资本的威力。

  “外媒之所以如此关注中企境外并购,一方面是因为中企境外并购规模的确处于持续增长的状态,在全球并购总量中的份额也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企‘走出去’产生了比较大的国际影响,对于一些经济低迷而急需资本的国家来说,中国资本的进入为他们提供了经济支撑。”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经济贸易系主任何维达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需要指出的是,面对外媒的多方面报道,还需保持清醒的头脑。就境外并购规模数据而言,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和2015年全年中国企业境外并购累计交易金额分别为165.6亿美元和401亿美元。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指出,这一数据与外媒报道差别很大,主要是因为统计口径的差异,外媒将一些正在谈的和其他一些不准确的数据加进去,从而得出了一个很大的数据。

  以中国化工集团收购先正达为例,《华尔街日报》报道称,中企境外并购的1108亿美元包括了中国化工集团以430亿美元收购瑞士杀虫剂和种子公司先正达的交易。但事实是,该交易离最终完成仍有很长的过程。

  “逃离中国”说缺支撑

  面对中企境外并购规模的增长,一些外媒竟将这一现象解读为“逃离中国”。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指出,把“走出去”说成“逃”的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中国市场跟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既然处于这个国际化的格局里,中企必须要“走出去”进行投资,“走出去”是合法、合规的,是中国企业的必然之路。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晓红表示,从整个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来看,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阶段。将来,我们的海外投资规模会超过我们吸收外资的规模,即所谓的“净流出”阶段。

  “中企境外并购规模保持增长是正常的,外媒不应大惊小怪。首先,我国企业目前的资本实力及技术实力都在不断提升,企业本身有着强烈的扩张需求;其次,企业‘走出去’也符合我国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发展需求,有助于实现企业核心技术和品牌的积累;其三,由于缺乏资金支持,不少优质海外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中企投资的结果将是共赢。”何维达说。

  事实上,除了规模的持续增长,中企境外并购的结构也呈现众多积极变化。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钱浩表示,中企境外并购已从原来产能过剩的能源、化工等领域转向互联网、IT、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近几年并购主要目的地也从亚非矿产富集地带转向发达国家和地区,如韩国的综艺和动漫、德国的先进制造业、欧洲的足球领域、美国的消费和生物医药都成为中企热门的并购标的。

  减少限制合作共赢

  国内限制门槛的降低也为中企“走出去”提供了更多机会。日前,国家发改委关于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结束,根据意见稿,中企境外并购的审批流程再次得到简化。

  柯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蕾指出,原本企业向发改委申报项目信息报告,会获得确认函。而根据新政策,发改委仅会给企业收悉函表示“知道了”,不一定会进行筛选。这意味着,政府部门将把项目推向市场,由企业自己竞争,政府对于中企海外投资并购的审批方面有更大的放权。

  相比于国内监管的放宽,海外的大量限制依然困扰着中企的境外并购,年初以来,多项中企境外并购因投资东道国审查而终止。根据迪罗基数据,今年以来,中企取消了15项交易,总规模达240亿美元,是至今为止最高的年度纪录。

  “当前,一些投资东道国对中企境外并购采取了不太友好的态度,一些国家以战略性资产及国家安全等为借口阻挠中企在其国内进行正常的商业并购行为,这种做法有失偏颇。这类国家应减少不必要的限制,进而促进两国企业加强正常投资合作。”何维达表示,同时,面对这样的问题,中企本身应总结经验,投资之前深入了解东道国的政策、法律及各项规则。此外,应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进行引导,避免一拥而上的投资,提高投资的准确性、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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