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李丽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这一工作部署,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日前发出通知,对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中央财政将给予奖补支持,相关资金申报工作同步启动。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和生态岛礁建设两部分。中央财政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重点城市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为:计划单列市4亿元,一般市、区(地市级)3亿元,资金分两年安排,第二年将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拨付。
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李丽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为贯彻落实这一工作部署,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日前发出通知,对沿海城市开展蓝色海湾整治,中央财政将给予奖补支持,相关资金申报工作同步启动。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海湾综合治理和生态岛礁建设两部分。中央财政对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重点城市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为:计划单列市4亿元,一般市、区(地市级)3亿元,资金分两年安排,第二年将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