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行西交民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门牌为:西交民巷41号;西交民巷甲27号(西交民巷27号旁门)[部分]、33号、35号、37号、39号;羊毛胡同8号、14 号、16 号、18 号、20号、41号;前红井胡同14号。
该项目已于2016年4月9日正式进入征收签约期,现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私房产权人及公房承租人尽快到西城区羊毛胡同8号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羊毛胡同8号
联系电话:010-63211438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