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沈阳4月14日电 (记者范春生)14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5一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系列案件头号主犯姚玉忠等22人作出一审判决。因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抢劫罪,倒卖文物罪,姚玉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刘民等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另外1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有期徒刑15年不等的刑罚,并各处罚金。
此次判决追缴涉案文物32件,其中一级文物16件、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4件及一般文物8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77件,包括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7件、三级文物53件、一般文物3件。
法院审理认为,在盗掘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等古墓葬过程中,姚玉忠犯罪团伙实行资金提供、设备投入、勘探古墓、盗掘墓葬、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姚玉忠以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内文物为目的,多次私自挖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以暴力手段共同劫取他人财物、国家级文物,构成抢劫罪;以牟利为目的,自行或帮助他人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倒卖文物罪。其一人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在此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将中华文明史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这处遗址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