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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4月13日 星期三

破解海外反腐难题的三条对策

李永忠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4月13日   第 08 版)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败实际上有两大战场,一是国内战场,二是海外战场。在高压反腐态势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与此同时,从“猎狐行动”到红色通缉令,海外反腐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国际追逃追赃,追回外逃人员上千人,其中包括列入“百名红通人员”的26人,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

  不过,海外反腐战场的开辟和推进,在当前也面临着相当多的难题需要破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引渡难。截至2016年1月,中国已和41个国家缔结引渡条约,其中32项已生效。但是,必须正视的是,除了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西方国家外,中国的引渡条约国主要是亚洲、非洲、中东和南美洲的发展中国家。而从“百名红通人员”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来看,逃亡美国的最多,为40人;逃亡加拿大的位居第二,为26人。这两个国家就占了“百名红通人员”总数的66%,但这两个国家还没有同中国签订引渡条约。换句话说,引渡是海外追逃追赃最主要的路径,但在外逃最多的国家,我们却缺少主要的端口。

  二是遣返难。主渠道引渡难,那么还可以通过遣返这个第二渠道来追逃追赃。但实际上,遣返也面临不少难关,比如举证难、追赃难、沟通难等问题。

  三是劝返难。由于外逃人员的底数不清,加之追逃追赃人员的力量不足,让更多人选择投案自首还有距离。

  因此,我认为,首先,为解决引渡难,应通过积极的外交谈判来签订引渡协议,作为解决引渡问题的主要途径。下一步,应在既往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与其他国家缔结双边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以及完善对外开展国际司法合作的法律框架。

  其次,为解决遣返难,既要把追逃追赃的举证工作做扎实,又要加强中国与他国在法律举证上的衔接、理解、交流、沟通。在追赃方面,应按照国际惯例,既尊重历史,也承认现实;既要坚持有理,也要让人有利。2014年,中国与美国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应继续加大上述举措。

  第三,为解决劝返难,既要通过“猎狐行动”“天网行动”对海外贪官保持强大的追逃追赃压力,也要抓紧出台相关政策,以变阻力为动力。“猎狐行动”之所以能取得劝回人数是缉捕归案人员的1.34倍的好效果,与2014年10月10日公安部等四部门不失时机地发出的敦促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密切相关。公告截止期的最后几天,出现了“排队自首”的现象。下一步,应认真分析并总结这些年海外追逃追赃工作的经验教训,在保持海外追逃追赃强大压力的同时,审时度势,不失时机地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方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作者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

海外追逃追赃显示中国行动力
破解海外反腐难题的三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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