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自1983年起,每年5月是“民族团结教育月”,至今已经持续了30多年。而今年“民族团结教育月”升格为“民族团结进步年”,这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和创新。自治区成立60年来,尤其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些变化与民族团结密不可分,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新疆民族团结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行各业携手 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决策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今年确定为‘全区法院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创建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说。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李宁平表示,民政厅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创新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方式和内容,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同时,发挥住村工作组的作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趣味体育比赛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活动,在活动中使各族人民增进了解、增进感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春林表示,发改委系统将重点围绕就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各族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事项开展工作。
“你的西红柿秧长得太高了,上面的头要打掉,这样果子才能长得大、长得好!”3月28日,在和田县农业园区管委会和融新村(和谐新村二期)村民吐热尼亚孜·米吉提的西红柿大棚里,村委会主任王玉红正在用流利的维吾尔语当着翻译,向吐热尼亚孜讲解种植西红柿的知识。2014年,当地农民每户缴纳5万元便可入住统一规划建设的80平方米的房子,外加4亩核桃地和一座标准化温室大棚。400户村民住上了新房,在大棚里种上了蔬菜和各种经济作物。
目前,新疆教育系统有教职工40多万人,在校生430多万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总数占全疆总人口的近1/4。因此,开展好教育系统民族团结工作,既关系到老师、学生、家长,也影响和辐射到众多家庭和整个社会。
“‘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会上强调要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这让我们对做好双语教育、促进各族学生相互了解、相互尊重增强了信心。”皮山县小学双语教师热萨来提·斯代合麦提说。
政策深得人心 民族团结之花艳丽绽放
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岳永生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既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的必然要求,更是全疆各族群众的共同期待。
乌鲁木齐海关党组书记、关长赵革表示,乌鲁木齐海关将按照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要求,把稳疆兴疆作为第一要务,为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做好服务。
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侯汉敏说,“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启动后,各族妇女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特殊作用会得到更好发挥。我们要抓住妇女善于沟通的特点,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吃穿娱乐、婚丧嫁娶等日常小事入手,在邻里间、南北疆间、兵团与内地各民族家庭间开展“民族团结好邻里”“民族团结好庭院”活动,让民族团结开花结果,见到实效。
新疆有着悠久良好的民族团结传统和基础,随着“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开展,天山南北的民族团结之花会绽放得更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