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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6年04月05日 星期二

体制机制需再创新(开放谈)

迟福林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6年04月05日   第 11 版)

  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深入实施,为企业加快“走出去”提供了重要的机遇。近年来,以高铁、核电以及特高压为代表的中国装备制造“走出去”进程明显加快,民营企业开始成为“走出去”的重要力量。当前,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客观需求,抓住新一轮全球化自由贸易的新趋势,需要创新企业“走出去”的体制机制,为此,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实现企业“走出去”便利化。把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作为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重点任务。一是简化对外投资审批服务,按照市场决定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清理“走出去”行政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和减少审批环节;二是建立“一站式”审批,简化和改进审批程序,增加审批的透明度,明确审批时限和标准,提高企业境外投资的便利化程度,支持各类企业“走出去”。

  鼓励和支持生产性服务业“走出去”。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特定背景下,研发、设计、物流、销售、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对于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优化产业链布局、实现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此,我国企业“走出去”不简单是制造环节“走出去”,更要与国家制造业服务化的战略布局相适应,形成相关体制安排,创造条件,实现各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新突破。这样,才能在企业“走出去”中真正形成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当前,服务贸易在全球自由贸易中的比重快速增加的趋势明显,但我国服务贸易比重偏低,同时面临较大的贸易逆差。“十三五”基本形成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对现代服务业“引进来”提出新的要求。从扩大服务贸易比重和缩小服务贸易逆差的现实需求出发,我国需要加快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吸引国外健康、养老、教育、文化等投资,着力提升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这就需要国内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动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上加大力度,有更大的作为。

  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是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设立海外并购基金,鼓励民营企业到海外并购,鼓励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加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政策性保险作用,为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更多的保险品种;二是建立境外投资的公共信息平台,定期发布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东道国的市场需求、法律法规、宏观政策、投融资制度、风险因素等信息;三是建立境外投资贸易服务机构,支持金融、保险、民航、电信、物流等服务业企业“走出去”,鼓励国内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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