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办护照、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及异地考试全面放开、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在北京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可获奖5万元……这些规定离我们并不遥远。从4月1日起,由中央到地方推出的一批新规将开始影响你我的生活。
居住证有了新用途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另外,从4月1日起,根据《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将全面放开,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
专家表示,两条新规的推出将让流动人员跨市、跨省办证更加方便,体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申领驾驶证更灵活
除了对驾驶证的申领、换领、审验业务在地域上放开之外,139号令的许多规定让驾驶证申领变得更加灵活。
比如,从4月1日起,符合条件(优眼裸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而对于残障人士来说,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就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另外,驾驶人通过身份验证后,可以实现网上报名、约考和缴费;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七类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老年驾驶者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这些都表明139号令让大家申领驾驶证时变得更方便。
不过,灵活方便并不代表着所有的规定要求都变得宽松。针对此前有部分中国公民在海外速成领取驾照的行为,139号令明确规定,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地区连续居住不足3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奖惩办法更规范
针对当前一些领域因管理不规范而造成的扰乱社会及市场秩序的行为,4月1日起,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一些规定将对这些行为加强管理。
比如,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火车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避免一些恶意求助人员利用管理上的漏洞“跑站骗票”。
比如,为了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月开始实施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当地医疗机构禁止邮售、网售处方药。
比如在北京,《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将于4月1日起实施,规定举报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放射性废物管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100元—50000元奖励。
再比如在上海,《上海市禁毒条例》规定,禁止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3年或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参与广播电视及文化演出,禁止播出有他们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和商业广告,吸毒人员3年内不得驾驶交通运输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