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意见》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合作发展、互利共赢主题,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合作发展机制,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和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促进内地九省区一体化发展,深化与港澳更紧密合作,构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泛珠三角区域。